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7-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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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指导督促攀钢实施碳减排的建议 》(提案第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印发《攀枝花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以钢铁、钒钛有色等行业为主的工业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编制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二、指导攀钢积极开发CCER项目、CCUS项目,并上网进行自主交易,对燃料燃烧排放产生的CO2进行回收利用。
三、积极配合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淘汰落后产能,支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
四、积极配合攀钢做好减碳技术研发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精准监管,加大环境保护税征管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之路。
五、保障安全生产。攀钢集团公司相关企业目前基本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管理。建议中第三项新增回收装置,将增加安全风险,需要考察技术成熟度及可行性,防范安全风险不可控,鼓励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并符合节能改造的基础上开展回收装置建设。
六、扎实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兰尖朱家包包矿、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铁矿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积极督促攀钢推进节能减排,并将节能减排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内容,督促攀钢建立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制定能源管理计划,降低矿山单位产品能耗。2021年6月和2022年3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回头看发现问题均已责令有关企业整改,进一步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
最后,感谢您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