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10-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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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攀枝花市东区纳入全国百强区培育名单的建议》(第4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新一轮的市对区财税体制改革中给予东区明确支持政策”的建议
市财政局结合2023年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精神,对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行调研,梳理了全市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分析了现行体制在推动财政稳健运行方面的作用,为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做好了基础分析工作。目前,财政厅正在代省政府起草制定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将在文件中细化四川省财政体制改革具体思路和方向。
市税务局将配合市财政局抓好本轮市以下财税体制调整的调查研究和数据支持等方面工作,积极向省税务局汇报并协调人民银行调整系统参数,确保能够根据市政府关于市以下财税体制的最新决定及时组织税费收入入库。
二、关于“支持东区辖区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的非税收入按照市区财税分享比例进行分享”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精神,对非税收入可采取总额分成、分类分成、增量分成等分享方式,逐步加以规范。省内同一税费收入在省与市、省与省直管县、市与所辖区、市与所辖县之间的归属和分享比例原则上应逐步统一。特许经营权作为非税收入,目前市与县(区)尚未就特许经营权确定统一的分享比例,在我市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中,将对其进行重点研究,在保障市与各县(区)分享方式统一的基础上,确定市与东区的具体分享方式。
三、关于“在县域经济的相关指标考核中给予倾斜,集中力量支持东区做大经济总量规模和收入规模,力争纳入全国百强区培育名单”的建议
目前,东区2019—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分别为428.61亿元、6.9%;445.61亿元、4.1%;508.02亿元、8.4%;535.89亿元、3.4%;571.02亿元、6.7%。5年平均增速为5.9%。按此测算,东区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有望突破600亿元。但根据百强区要求,目前要求达到年地区生产总值800亿元以上,东区还有较大差距。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省关于财政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东区实际,在明晰划分市与东区财权事权的基础上,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明确对东区的具体政策内容。同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了解百强区最新政策,争取早日将东区纳入全国百强区培育名单。